医疗服务费调整、种植牙集采、牙冠竞价挂网之后,口腔市场的反转大戏正式开锣。
昨日(3月26日),北京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并发布《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等(名单见文末)。
《通知》明确指出,自4月20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限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种植体及牙冠价格将大幅降低。
据北京日报消息,此次北京市共整合规范了15个与口腔种植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较调整前平均下降72%。如比较常用的“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由调整前的4500元,下降至最低1103元;如技术复杂的“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由调整前的41000元,下降至9559元。
除降低项目价格外,北京市医保局同步对“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总费用进行了调控,分别设立了4档调控目标,具体为:全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为4300元,非城六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为4500元,城六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为5000元,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为545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调控目标指的是医疗服务费用,包括医事服务费、检验检查费、手术费、麻醉费等。种植所需的种植体、牙冠耗材需另行收费,不包含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内。
根据《通知》,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控目标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完整治疗周期内的单颗常规种植牙相关医疗服务收费的总和,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医事服务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扫描设计建模打印费(单颗)、麻醉费和相关药费。
而为开展单颗常规种植须进行的拔牙、牙周洁治和根管治疗,以及所需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产品,不计入价格调控目标,按照现行政策单独收费。需要进行植骨或软组织移植的,不属于单颗常规种植范畴。
此外,公立医疗机构在特需医疗服务区域开展口腔种植服务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执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局限在目前已按特需医疗执行的口腔种植服务项目,不得再进一步扩大项目范围;项目价格与基本医疗服务区域内的口腔种植政府指导价同步下调,下调幅度不小于政府指导价降幅;满足“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市场调节价项目数量和金额不超过10%”的要求。
在经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种植体集采、口腔竞价挂网等一系列操作后,种植牙项目从耗材到服务费正在进行全面重塑,按照国家要求的进度,今年4月中旬前将会在全国范围陆续落地。
在今年1月的种植牙国采招标会现场,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表示,预计本次种植体集采结果及竞价后的牙冠挂网价格将于2023年3月下旬到4月中旬在各省陆续落地实施,届时各地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也调整到位。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要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实施种植体系统集采结果,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四川医保局率先开展牙冠竞价挂网,也为其他省份后续跟进联动创造了条件。
北京“三位一体”的启动,正是全国整体降价行动发出的“第一枪”。
《通知》提出,要认真落实口腔种植相关耗材集采结果。
公立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口腔种植相关耗材集采工作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积极落实集采各项工作要求,畅通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渠道,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中选产品进院使用。承担采购任务量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备和合理使用中选产品,切实保证完成任务量,进一步降低医院采购成本和群众费用负担。
种植牙相关耗材按本市有关规定“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的要求,种植牙相关耗材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收费,按本市有关规定“零差率”销售,不计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市医保局将结合种植体系统集中采购、牙冠产品挂网结果,制定并公布本市种植牙全流程总的价格调控目标(含种植体、牙冠、医疗服务)。
随着北京对降价结果的推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初步成型,口腔市场新机制也正在生成。
据国海证券分析报告,2020年,中国种植牙市场总规模约297亿元,其中种植体市场规模31亿元;修复材料市场规模28.5亿元;牙冠市场规模10.5亿元;剩余227亿元为产品服务规模。Med+研究院测算,我国人口潜在种植牙数量1888万颗。
被价格“压制”的巨大潜在需求即将迎来释放,新的博弈正在到来。但而这并不是终点,整个口腔产业链的改革才刚刚开始。
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